子女附属签证允许孩子以临时或长期的形式,与其父母在英国团聚或继续共同居住。 父母一方或双方可以已经在英国定居、持有英国国籍,或者因商务、学习或工作目的在英国持有限期居留许可。 子女附属签证可以让孩子进入并留在英国,享受 NHS 医疗服务,并免费就读公立学校。

 

当父母双方都已经或将要在英国时,申请通常相对简单直接。 但如果只有一方父母已经或将要在英国,而双亲均在世,则申请往往会更加复杂,因为这会涉及到单独抚养责任sole responsibility)等问题。

 

 

 

谁可以申请子女附属签证?

 

 

 

未满 18 岁、父母拟因长期目的前往英国的子女(例如因工作调派、申请长期定居,或者为定居目的而赴英等,亦或其中一方父母为英国公民),一般可在子女附属类别下申请进入英国。 下列英国签证路线通常允许持有人携带子女一同来英或作为附属申请:

 

 

 

 

 

子女附属签证的一般要求

 

 

 

签证申请的具体要求会因个案情况而异。 申请人需要证明真实的家庭关系,并证明有足够经济能力供养子女、提供合适的住宿条件。

 

 

 

亲属关系要求(Relationship Requirement

 

在申请入境许可或在英延长居留时,申请人通常须是以下情形之一中父母的子女:

 

 

 

 

 

子女不得已形成独立家庭单位

 

申请人子女不得已经作为另一家庭单位的一部分而独立生活。 通常,这意味着子女不能作为一个独立家庭中的配偶、民事伴侣、未婚夫/妻或事实同居伴侣与他人共同生活。

 

在实务中,这通常要求子女与父母一同生活(除非其在寄宿学校、学院或大学接受全日制教育),不从事全职工作,并在经济和情感上主要或完全依赖父母的供养与照顾。

 

 

 

照顾要求(Care Requirement

 

对于未成年申请人,审理官还必须确信照顾要求已得到满足,即:在英国将为该子女提供安全、合适的居所,并符合相关法律标准,例如建筑及消防安全规定。

 

在大多数情况下,申请人会与其父母或父母的伴侣同住,或者居住在为全日制教育而设的住宿中,这类安排一般不会引起质疑。 若个案中存在疑虑,个案审理官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信息或材料。

 

 

 

关于另一方父母身份的资格要求

 

 

 

当双方父母共同生活并携未满 18 岁的子女一同赴英时,办理子女附属通常较为简便。 然而,如生物学父母已分居或离异,则非常有必要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此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包括:是否由一方对孩子的成长负单独抚养责任sole responsibility),若该子女无法赴英与申请方父母团聚是否属不宜,以及子女在英国的照顾安排是否恰当等。

 

对于申请入境许可或在英延长居留的情形,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什么是对子女成长的单独抚养责任

 

单方抚养责任sole responsibility)通常意味着另一方父母已不再实际承担父母责任,而由其中一方独自负责对子女日常照顾及成长相关的重要决策。

 

如果您拟以单独抚养责任作为依据为子女办理附属签证,通常意味着子女主要是与您同住,而非与另一方父母同住,并且您过去及现在都一直对孩子享有并实际履行照顾与管控职责。 内政部通常会期待看到详尽的文件证据,以证明您单独负责子女的福利,而并非由他人与您共同分担该责任。

 

我们团队可以就如何向内政部证明单独抚养责任提供具体建议,包括在子女附属签证申请中应当准备哪些支持性文件。

 

 

 

如需就英国子女附属移民申请获得专业意见及协助,请致电 020 3865 6219 或给我们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