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 admin|2026.06.13
离开英国超过两年
如果申请人离开英国超过两年,则需提供证据,证明与英国仍保持紧密联系,例如家庭成员、财产或工作邀约。
申请人还需提供其离开前在英国居住时间的证明,返回英国的理由,以及证明其在财务上能够自给自足,不依赖公共资金的材料。
若申请成功,英国签证与移民局将允许其以回英居民身份入境。
回英居民重新入境的指南
英国移民局针对回英居民的政策,为移民官在移民规则第19条下提供酌情决定的指导,适用于 ILR 已失效者申请以回英居民身份重新入境的情况。
与英国联系的强度
指导说明需考虑申请人与英国的联系性质(如家庭、财产或商业联系)以及在离境期间这些联系是否持续维持。
家庭关系的强度优先于申请人是否拥有核心家庭成员:
如果家庭成员为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伴侣、子女或孙子女,其联系的强度通常更大。但如表亲、侄子侄女等旁系亲属,在维持密切联系的情况下也可被考虑。
指导还指出,家庭联系不必须为面对面接触。仅凭财产或商业利益通常不足以证明强联系,但可作为其他因素的补充。
原在英国的居住时长
指导指出,曾在英国长期居住的人比短期居住者更可能获准重新入境。
但原居住时间必须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评估。不能仅因原居住时间短而拒签,如果其他证据显示申请人与英国有紧密联系。
离开英国的时间长短
这是评估过程中的重要因素。指导指出,申请人离境时间越长,成功申请的可能性就越小。
因新冠疫情造成的长期离境
英国移民局承认,疫情期间的国际旅行限制可能被视为合理的离境理由。
离境原因
指导指出,申请人应证明其离境理由并非为逃避移民管控或其他法律义务(如服兵役)。
如申请人能证明离境理由正当,则该因素将在审查中被正面考虑。如果是自愿离境或在压力下离境,该情况也应一并考虑。
返回英国的理由
申请人必须表明其有真实意图在英国重新定居,而非短暂停留或仅为中转。
可用于证明申请人打算重新定居的证据包括工作邀约、离境前的在英工作证明,或即将入住的新居证明等。
其他令人信服或人道主义因素
此类“兜底条款”允许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第19条规定时考虑个案具体情况。指导中列举的示例因素包括:
重新入境后是否会继续定居英国
申请人除了需证明有意返回英国,还必须证明若获准入境,有较大可能会在英国重新定居。
这可通过其在英家庭、就业、财产或其他社会经济联系来展示其定居意图。
如果不符合回英居民身份资格怎么办?
如果申请失败,申请人需申请与其访问英国目的相符的签证类别。
申请人也可能有其他选择。例如,可以申请有效期最多6个月的访问签证,尽管这种签证不赋予定居权。
ARIS 国际律师事务所为希望申请回英居民签证的人士提供专业建议和协助。如需协助,请拨打 020 3865 6219 或留言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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